为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宜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
2.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保卫处等以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成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下设宣传秘书组、命题考务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对象:符合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报名号的陕西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我院招生网报名或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根据提示打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我院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考试费,填写《考生承诺书》,并领取准考证。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招生报名表》。②高考准考证号。③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④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3.报名考试费:200元/生。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18个,招生计划780名,各专业不限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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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80
| 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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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80
| 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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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40
| 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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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0
| 省级教改试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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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控技术
| 40
|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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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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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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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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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会计电算化
| 40
|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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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商企业管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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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流管理
| 40
| 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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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子商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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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现代纺织技术
| 40
|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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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应用化工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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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服装设计
| 40
|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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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服装制版与工艺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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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建筑工程技术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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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工程造价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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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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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与评分
1.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知识,笔试时间为180分钟。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2.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加分不重复)。
六、录取办法
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特长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2.每位考生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报省招办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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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4月16日
| 登录我院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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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4月16日
| 到我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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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
| 考试,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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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 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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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 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后,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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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院纪委和省招办双重监督,学院纪委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向省招生办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违规处理
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和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自主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学院将计划调到普高统招批次录取。
4.自主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未尽事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招生咨询:029-33152020 33152021 33152165
QQ咨询:513763750 1319008077
学院网址:www.sxpi.com.cn
招生网址:zsw.sxpi.com.cn
本实施方案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