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1年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作者: 时间:2011-03-27 点击数:

 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特长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2.每位考生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报省招办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

4.对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拟录取公示,若无异议,报送省招办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1年自主招生计划(层次:大专,学制:三年)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80

国家级重点专业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80

国家级重点专业

3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40

国家级重点专业

4

模具设计与制造

40

省级重点专业

5

数控技术

40

省级重点专业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院级重点专业

7

计算机应用技术

40

国家级重点专业

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

院级重点专业

9

会计电算化

40

省级重点专业

10

工商企业管理

40

院级重点专业

11

物流管理

40

国家级重点专业

12

电子商务

40

院级重点专业

13

现代纺织技术

40

省级重点专业

14

应用化工技术

40

院级重点专业

15

服装设计

40

省级重点专业

16

服装制版与工艺

30

院级重点专业

17

建筑工程技术

35

院级重点专业

18

工程造价

35

院级重点专业

 

合 计

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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