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将在各省招办正式投档后,对投进我院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作退档处理,并按照以下办法确定考生专业:
1.陕西省内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省录检组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尽量满足考生填报的志愿需求,减少专业调剂。
2.外省考生,经该省录检组同意后,全部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不受原专业计划数的限制。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纪委电话:029-33152030
纪委邮箱:jwjc@sxpi.com.cn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孙老师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